青春期——跨文化工作者該知道的事

青春期——跨文化工作者該知道的事

什麼是青春期?耶穌曾經是青少年,卻沒有經歷過青春期。摩西、保羅、喬治.華盛頓也都沒有經歷過青春期。如果和你一起工作的人都不是西方人,他們也可能是這樣。如果你工作的地點是在開發中國家,那麼你可能會發現,城市裡的青少年會有青春期,而鄉村裡的青少年並不會經歷青春期。為什麼會產生如此的差異呢?什麼是青春期?關於青春期,聖經怎麼說?我們應該把青春期的青少年看待成大人嗎?青春期最大的問題是什麼?這些問題能夠事先預防嗎?讓我們先來看看一些相關的問題。

什麼是青春期?

我們現在所說的青春期,是指處於由性成熟到成年期之間的生命階段。聽起來非常簡單,但因經歷最近兩百年來的變遷,青春期已經變得非常複雜,不再像是乍看之下這麼簡單而已。

  • 性成熟(Puberty):性成熟原始的意思是「成熟的年紀、成人」。在許多部落中,性成熟仍代表成為成人,因此他們的孩童在青少年期會經過一些儀式,代表他們在自己的文化中長大成人了。然而在西方國家裡,性方面成熟的年紀下降了3、4年,但人們並不會在這個年紀被視為是文化上的成人。現在性成熟的意思就只是性方面的成熟。
  • 成年期(Adulthood):在以前的年代,青少年通常到了十多歲前期的年紀就是個成人了,例如:猶太人的孩子在12歲或13歲就會經歷成年禮。現代西方國家對成年年齡的界定並不是非常清楚。上餐館和電影院的時候,滿12歲就要付成人的價格;16歲可以開車;18歲是畢業的年紀,也是可以投票的年紀,但是到了21歲才可以買酒。上酒吧儼然已經成為現代成年禮的最後一關了。
  • 青春期(Adolescence):青春期是指性成熟後至成年期之間的生命階段。在二十世紀之前並不常見,而現在也只存在於西方(或西化)國家。

青春期是如何產生的?

「文化」正是造成青春期的原因。和其他人相比,跨文化工作者更應該認識文化的影響力。曾經有位猶太拉比在《塔木德經》上說,「帶領自己的孩子走在正道上,而且恰好在孩子進入性成熟期之前就讓他們嫁娶。」就是作為一個良善的人的成就。在墾荒時期的美國,「結婚這回事通常是一個16歲的男孩和一個14歲女孩的結合,也是給整個城鎮帶來歡樂氣氛的場合」。長達三千年之久,在猶太社會、羅馬帝國時期、古英國時期、早期的美國文化(以及在許多其他的文化)裡,女生的最低法定結婚年齡是12歲,男生是14歲。並非每個人到了這個年紀就結婚,而是到了這個年紀就是成人了,如果他們想要結婚,就可以結婚;和現代人滿18歲就可以結婚是一樣的意思。

關於青春期,聖經怎麼說?

什麼都沒說。聖經裡並沒有提到青春期。當時在猶太文化、希臘文化、羅馬文化裡,青春期都還沒有被發明。在聖經時代,人生的過程只有嬰兒、兒童、成人、男人、女人,並沒有青春期這回事。從經文可以看出一些例子:

  • 摩西:法老的女兒對她說:你把這孩子抱去,為我奶他,…孩子漸長… 後來,摩西長大… (出埃及記 2:9-11)
  • 保羅:我做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哥林多前書 13:11)

我們應該把青春期的青少年看待成大人嗎?

你可能會認為,「青少年這麼不負責任,當然不能指望他們行事為人像個大人。」然而數個世紀以來,在大部分的文化裡青少年就是被當作成人,而且他們表現得也很不錯。上帝將祂的兒子託付給馬利亞這位青少年照顧。當然,這和現代西方文化不太一樣,我們不會期望青少年能夠表現出成年人的行為,我們也不會在孩子青少年的階段就開始預備他們表現得像成人。人們往往容易表現出符合他人期待的行為,因此,當我們期望青少年行為幼稚時,青少年就會表現出如此行為。今天我們不能將青春期的青少年看待成大人,是因為他們從來就沒有機會學習負責任。雖然他們在生理上、思想上、道德上已經發展到成人的程度,但我們的社會文化還沒有開始預備他們成為大人– 縱使數千年以來,大部分的社會文化已經將青少年看待成大人了。是的,我們應該把青春期的青少年看為大人;其實我們只需要讓他們開始負起責任。預備孩童,並且期望青少年能有成人的行為,如此一來,就能預防許多青春期的問題。

什麼是青春期最大的問題?

青少年階段遇到的問題,往往與青春期的發明息息相關。這些問題也往往集中發生在三大領域:身份認同、性慾、工作。

  • 身份認同:經歷青春期的青少年通常不太清楚自己是誰,因為在文化上我們還沒有給他們一個清楚的社會定位;他們既不是小孩也不是大人。除了因為父母離婚或再婚而失去家庭認同,跨文化工作者的孩子很可能與自己的親戚相距千里之外,鮮少有見面的機會。除了因為都市化和通車而失去社區認同,跨文化工作者的孩子可能在每次回到「自己的」國家時,卻住在一個不一樣的「家」。除了因為各種不同宗派及獨立教會的因素而失去宗教認同,跨文化工作者的孩子還可能因國族宗教而感到困惑迷惘。
  • 性慾:青春期定義的本質,就是這個時期的青少年不能在婚姻關係中表達自己的性能力。青春期的青少年在性成熟後的頭6年裡不能合法結婚(除非父母同意);在具有經濟自治能力的時候,生理上的性成熟也已經有十年之久。無奈的是這個階段同時也是年輕人性慾最發達的時期。當然可想而知,生活在西方文化之下的青少年,對於性並非太壓抑。跨文化工作者的孩子可能居住在當地文化背景比自己國家的性觀念更寬鬆的環境,也同時生活在性觀念相對保守的跨文化工作者的次文化當中,這會讓他們在面對青春期性慾的問題時,變得更加棘手。
  • 工作:歷史上數千年來,工作就是青少年生活的一部分,但自從有青春期的觀念以來,因為現今法律的規定,大部分未滿18歲的年輕人無法從事全職、所得足以維持生計的工作。既然他們不能工作,我們的社會就立法規定青少年必須去上學,雖然還是有許多青少年兼職打工。跨文化工作者的孩子,比起差派國的青少年更難有機會工作、賺錢,以及學習如何使用金錢。

青春期可以「治療」嗎?

也許有一天西方文化會發現無法再支持青春期這個概念,而逐漸減少這段期間。然而,目前我們仍然活在有青春期的文化中。現在唯一能夠「治療」青春期的方法就是長大成人。

青春期的問題可以預防嗎?

青春期的問題至少可以大幅減少。將青少年當作成人看待,就是幫助他們度過青春期最好的方式。期待他們表現出負責任的行為,並教導他們如何當一名成年人。家長可以根據這三大問題領域,採取一些具體行動。下面舉一些參考的例子。

※身份認同:幫助青少年建立身份認同

  • 家庭:舉行家庭夜;全家一起出遊;建立家庭傳統;家庭共有的笑話;家庭靈修時間;家庭相簿和影片;研究家族歷史。
  • 組織社群:和組織中其他人一起參加參加學校活動、教會活動、聚餐、退修會、郊遊…等。對此要有正面積極的態度。
  • 「家」的社群:在自己的國家時,可以參加童子軍、4 -H 青少年活動、家長教師協會 (PTO:Parent teacher organization),街區活動…等。訂閱當地報紙以及了解當地的歷史。
  • 宗教信仰:青少年應該和成人一樣參與服事,例如:參加詩班、招待、教導、帶領查經班,也可以參加理監事會議、帶領小組…等。

※性慾:與青少年談性。

  • 與青少年談性也聊青春期,藉此讓青少年會認識到這是西方文化的問題,不是他們個人的問題。在兒童時期就可以和孩子們談這些話題。
  • 研討聖經對各方面的「青少年的性」怎麼說,查考聖經裡對性的正面看法。
  • 以適當的方式與異性互動。約會是彼此成為朋友和發展承諾的機會,而不是為了成為性伴侶。
  • 在青少年早期就讓他/她對於會做什麼、不會做什麼關於性的行為做出承諾(如:牽手,擁抱,親暱,婚前性行為…等)。

※工作和金錢:教導青少年管理金錢:

  • 分配給每個人一項維護家務環境的工作,不要給報酬。
  • 若青少年有從事額外的工作,賺取自己的金錢,就讓他們花用在自己認為適當的事物上,讓他們學習管理金錢。
  • 把你會用來幫他們買生活必須品(衣物、盥洗用品…等)的金額,用每週或每個月發零用錢的方式給他們,就像你領薪水的情況一樣。接著管理金錢就是他們的責任,好讓自己上學有新衣服穿。如果管理不善,就讓他們穿舊衣服。

雖然青春期的親子互動肯定會發生衝突,但一般而言,青春期將會是父母與孩子共同成長的階段。

出處

原文作者:Ronald Koteskey, Adolesc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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