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恕

饒恕

身為跨文化工人,他們是你最親近的朋友。過去的六個月來,他們與你一同製訂計畫為接觸你們城市裡的人們禱告。它成功了,並且超乎你所能想像。然而,現在卻有一本有關你的計畫的書推出聲稱是他們做的!當然,你為成功的深入人群感到高興,但他們居然這麼做? 你能夠饒恕他們嗎? 即便你可以饒恕他們,你能夠忘記這件事,或是你能夠再次相信他們嗎? 讓我們來仔細思索這些問題。 


他們居然這麼做?
 

被你所愛的人傷害是不可避免的。有時人們是有意的去傷害你,仔細的計畫並且進行他們的陰謀。其他時候,他們做事沒有深謀遠慮。大多時候他們無意去傷害你,並且不知道他們傷到了你。舊約明確的區分有意與無意的罪。 

兄弟姊妹之間的背叛與人類的歷史一樣遠古,如同從創世紀第四章該隱與亞伯的故事。在創世紀中不停的出現,正如約瑟的兄長首先是計畫殺害他,但最後決定將他賣去做奴隸。他們居然這麼做? 

有時你是那個對自己所作所為訝異的人。第一位跨文化工人保羅將他自身的經歷記載於羅馬書第七章。他並不瞭解他為何會這麼做。他並未做他想做的事,但他卻做了他厭惡的事。保羅說:我怎麼會這麼做? 


若我無法原諒呢?
 

當使用主禱文禱告時,我們祈求上帝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緊接在主禱文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耶穌說若我們饒恕人的過犯、祂必饒恕我們的過犯。然而,若我們不能饒恕他人,他亦不會饒恕我們。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當彼得詢問,該多常饒恕他人時,耶穌以無情的僕人做比喻說明了這一點。不被饒恕的是那不願饒恕人的人。 

我們的目標是永遠的寬恕,但對不同的過犯與不同的人,達到目標所需要得時間則不同。你必須謹慎不要急於給予未成熟、膚淺的饒恕,你說:我原諒你,但你卻對他人的過犯仍然心存不滿。一般來說,越嚴重的過犯,需要越多的時間達到真正的寬恕。若有人未詢問便走日常使用的盤子並且將他打破,可能很快就能取得饒恕。若盤子是珍貴的傳家之寶,則可能會需要較長的時間取得饒恕。若過犯是孩童或青春期時的性侵害,則可能會需要數年或數十年的時間來取得饒恕。我們必須不急於給未成熟的饒恕。 

人們常常引用在創世紀最後一章,約瑟對他兄長明確的饒恕做為我們該如何饒恕的範例。記住,他再次見到他的兄長是在過犯後二十多年後,而他在第一次與他們見面時(創世紀第四十二章)他假裝不認識他們並且對他們口出惡言。當他們第二次前來時,他準備好給予饒恕。 


若我無法遺忘呢?
 

你或許永遠無法真正的遺忘。饒恕並不表示你不會再記得這個事件。有些人說我們應該饒恕並且遺忘。其他人引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四節與希伯來書十章十七節,指出上帝饒恕並且遺忘。 

當然,這並不是說上帝無法記得這件事曾經發生過。若是這樣,上帝就不是全知了。祂仍然知道罪惡產生過,但祂不再拿此針對那人。祂並沒有失憶,但祂卻不會再將罪再次提起。 

當然,這樣的記憶不再不時的浮現可能是饒恕的結果之一,但卻不表示饒恕。饒恕字面上的意思是罷休放棄。字典將其定義為放棄對某人的不滿。饒恕他人使你從對過犯的怨恨中得釋放,但卻不會消除記憶。你可能會需要用這個記憶來預防執迷不悟的人在未來對你的傷害。上帝並未抹去我們的記憶,但祂救贖使我們可以繼續生活。 

約瑟指出他的兄長意圖傷害他,但上帝將這行為用在好的地方。他並未忘記四十多年前發生的事情,但他不再怨恨且不再想懲罰他們(創世紀第五十章) 


若我還是不喜歡他們呢?
 

你或許不會在真正喜歡那深深傷害過你的人。饒恕與和解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饒恕表示你放下你的怨恨與懲罰那人的渴望,不是說你們一定成為好朋友。 

你或許會說:上帝不是要我們愛眾人嗎?當然,祂是這麼想。正如誡命說彼此相愛.正如我怎樣愛你們。然而誡命的愛是(agape)的愛。那種愛是你決定要致力於對那人最佳利益的愛。它並不代表你們是好友(人的愛[phileo])。可惜英文並不像希臘文有同樣的字來闡明其涵義,因此我們皆以來形容這兩者。 

上帝命令我們要為所有人的最佳利益著想,卻不是成為所有人的好友。過些時候,你或許會漸漸喜歡那人並且成為好友,但卻不總是如此。請注意,約瑟對他的兄長是友善的,向他們保證不需要害怕他並且會供應他們以及他們的兒女。他並未說他們是他的死黨,並且明顯的比起那些將他賣做奴隸的兄長,他更鍾愛便雅憫。 

雖然你可能不會跟那些傷害過你的人成為好友,你仍然可以有效的與他們同工。願意原諒他人,對你的好處跟對他人是一樣的。它使你從怨恨中得釋放,釋放你去做上帝的工作。 


若他們不請求原諒呢?
 

這是個困難的情形。與不願意承擔冒犯或傷害過你的人達成共識是十分艱難的。我們往往傾向於產生怨恨。不幸的是,懷抱著怨恨與苦澀是個沉重的負擔,而這負擔是在你身上而非那冒犯你的人,你或許對某些你不會再見,甚至死亡的人懷抱著這樣的擔子。願意饒恕、在他們悔改時寬容,或是在上帝之前先原諒他,即使你無法看見那人提起這個擔子。 

因此,給與寬恕,或將最終的審判交給上帝,往往對你比對那受饒恕的人更有意義。約瑟饒恕他的兄長,即便他們並未尋求。重擔從他身上挪去,而他可以繼續生活。若你持續背負擔子,很多時候你給與冒犯者持續使你苦不堪言的權利,並且限制了你的發展性。 


為何祈求原諒這麼困難?
 

最根本的問題通常是自尊。你必須承認你做錯事,而這是非常困難的。許多人認為將它掃到地毯底下比較容易,並且說過犯並非那麼嚴重,但它確實嚴重。直到尋求寬恕,某些東西仍然阻礙,無論是何種關係。 

由於他們時常搬遷,有些跨文化工人發現離開比較容易,認為那過犯會被遺忘。然而,卻不是如此。那件事會一直存在在關係中,無論他們是否再相逢。尋求、給予與得到饒恕是話別離開宣教禾場回家時特別重要的一部分。 


為何有時接受饒恕是那麼的困難?
 

這亦與自尊有關。我們往往覺得必須做些事情來贏得饒恕。饒恕他人與我們認知的正義相衝,做錯事情的人應該為此受苦。饒恕他人並非人類與生俱來的。然而,上帝給與所有尋求的人寬恕,因為藉由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受苦擔當我們的債。聖經明確的指出饒恕是本乎恩,憑著信,其甚至是上帝給我們的禮物。雖然我們可以悔改並且做出賠償,我們永遠都無法賺取我們的饒恕,只有接受它。 

在創世紀第五十章,約瑟的兄長在約瑟饒恕他們十七年後還未真正的接受他的寬恕。他們始終對已被饒恕的過犯背負著罪惡與懼怕。他們祈求早在將近二十年前已給的東西(饒恕) 


若他們不願原諒呢?
 

你可能會祈求原諒,但另一方不願意給予。這是個困難的情形。你必須真正請求饒恕,盡量可能恢復原狀,並且持續表現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一致行為。若另一方始終不願給予饒恕,你已經盡力了。這重擔現在在他們身上。您仍然可以感覺到的一些負擔,但上帝不追究你的責任。

出處

原文作者:Ron Koteskey, Forgiveness

经许可使用。